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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看,又好用的防火门,才是防火门产业的正确打开方式。

防火门的新标准
2017-08-04

我国防火门行业经过了近20年的发展,原标准已不能适用于指导该产品的生产、质量监督和检验。根据国家标准委下达的计划,将GB12955-91《钢质防火门通用技术条件》和GB14101-93《木质防火门通用技术条件》进行整合修订,以统一各种防火门的技术要求。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在修订过程中,参考了国际标准及国外发达国家的标准,结合我国防火门生产、安装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深入的调查、分析和研究。新版标准从国际、国内标准中引入了部分隔热防火门和非隔热防火门的概念和要求,对防火门的分类由原来仅按隔热防火门分类,改为按隔热防火门(A类)、部分隔热防火门(B类)和非隔热防火门(C类)进行分类。同时,将原来的甲、乙、丙级防火门的耐火极限调整为1。5h、1。0h和0。5h,丰富了我国防火门产品的种类,增加了实际应用的选择余地,对于仅需要防火门具有部分隔热性或耐火完整性要求的应用场合,可以选用部分隔热或非隔热的防火门。新版标准还规定门扇内若填充材料,应采用对人体无毒无害的防火隔热材料,减少对人身健康的影响。这些规定,不仅使防火门的设置更加合理,而且降低了防火门的生产成本和原材料消耗,符合环保以及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同时,新版标准还增加了钢木质防火门和其他材质防火门的内容和要求,为新材料、新技术应用和新型检测防火门的生产、检验提供了技术依据,拓展了防火门生产企业的发展空间。
  随着新版防火门产品国家标准的颁布及从2009年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新标准对防火门的种类、分类、制作材料及相关概念和要求等方面都进行了重新修订,对产品质量鉴定和检验的要求更加严格,是对防火门企业进行一次彻底洗牌。能否顺利通过新标准的鉴定换得新证,这成为防火门生产企业面临的巨大挑战,拥有这张新的入场券,是各家企业能够继续销售的首要前提。
  近日,记者从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获悉,截至8月3日经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天津)检验获得GB12955-2008《防火门》国家标准新版产品认可证书的防火门生产销售企业已达88家。截至8月7日,经国家防火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四川)检验获得GB12955-2008《防火门》国家标准新版产品认可证书的防火门生产销售企业已达66家。
  专家告诉记者,防火门是在各种建筑中起到关键作用的防火隔离设备。火灾发生时防火门是否切实发挥作用,和火灾造成损失的大小密切相关。据权威数据统计分析,在人员密集场所火灾中死亡的人数中,82%是由于吸入室内装饰材料燃烧释放的有毒烟气中毒窒息而亡。火灾事故致命的罪魁祸首往往不是火,而是烟雾。因为早在火势大幅蔓延前,很多人就已因为吸入过量有毒烟雾而昏迷,葬身火场。防火门除具有普通门的作用外,更具有阻止火势蔓延和烟气扩散的作用,可在一定时间内阻止火势的蔓延,确保人员疏散。一旦发生火灾,防火门是保护人们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道防护门。这也是人们把防火门比作生命之门的真正原因。
  防火门是一种特殊的商品。消防系统人士提示,选购防火门一定要认准具备防火门生产资质的企业。防火门生产企业必须获取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下发的消防产品认可证书方可生产、销售和安装。而已获得认可证书的企业,一旦证书被暂停或是过期未换证,在证书被恢复前同样不得销售、安装和使用防火门产品。
  我们有理由相信,通过新标准的实施,新证颁发的严格审查,从生产、检测、验收、日常使用管理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防火门才有可能防得住,在火灾面前,它才有可能是一道真正的救命之门。